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简称:“博博会”)是以“搭建博物馆行业交流平台、服务博物馆行业创新发展”为宗旨的我国博物馆及相关领域唯一大型综合国际性行业博览会。自2004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八届,已成为展示中国博物馆领域发展成果、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博科技融合发展、相关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升级,推动中国与国际博物馆务实合作、开拓博物馆文化产业发展新领域的重要平台。
郑州,简称“郑”,古称商都。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国家六个大遗址片区之一,是华夏之根、黄河之魂、天地之中、文明之源。郑州历史上曾五次为都,是中华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故里。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博物馆事业的发展,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努力打造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
由国家文物局、河南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博博会”将于2021年9月24日—27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进一步扩大“博博会”的影响力,树立“博博会”的鲜明形象,提升“博博会”的宣传效果,使“博博会”品牌更加国际化,更具传播力,组委会现面向全国范围开展第九届“博博会”吉祥物设计大赛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凡具备相关设计能力的教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个人等均可参与。
二、设计理念
1. 符合第九届“博博会”的主题—新时代的博物馆:创新·发展·传承。
2. 充分展现郑州地区文化特征,具有鲜明的特色、丰富的内涵。
3. 具有独特的创意和设计,符合时代特色。
4. 具有拟人化特征,形象可爱,极具亲和力。
三、作品要求
1.必须符合“博博会”特点、文化、内涵,具有表情、漫画、视频、周边制作等延展性。
2.参赛吉祥物核心设计方案优先接受成品小样,不具备条件的,需提交全彩色版设计图稿。
3. 吉祥物设计图稿需绘制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该吉祥物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图稿电子版不低于300dpi,文件不小于5M,色彩模式CMYK,图片格式JPG。如获奖,后续另行提供矢量源文件。
4.成品小样大小不应超过30*30*30(cm),材质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毛绒、布艺、PVC等材质。
5.吉祥物设计可以是单个或多个,需标注有吉祥物的名字及设计理念说明。名字应优美且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并符合吉祥物性格。
6.易于在平面、立体和电子等其他媒介中的传播与制作,适于不同比例尺寸显示,易于制作玩偶、印刷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
四、活动时间
征集:2021年6月4日—7月20日
评审及公布:2021年7月21日—8月5日
五、奖项设置
1.优胜奖(确定为第九届“博博会”吉祥物,1名):60,000元(税后)+ 荣誉证书。
2.入围奖(3名):20,000元(税后)+ 荣誉证书。
六、作品提交
1.登陆“博博会”官方网站、中国博物馆协会官方网站、郑州市文物局官方网站、郑州博物馆官方网站,查阅吉祥物设计大赛公告,下载并填写《第九届“博博会”吉祥物设计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
2.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设计稿发送至邮箱:zzccbwgwc@163.com
如提交成品小样请寄至: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博体路与汇智路交叉口郑州博物馆新馆
联系人:郭竹林 13633865533
张 深 15516175313
3.所有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4.参赛人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并及时查阅其参赛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组委会对应邀参赛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七、评审方式
初审:对于征集到的参赛作品,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终审:通过初审的参赛作品,由组委会聘请权威设计机构、院校及专家评审团进行终审。
八、版权须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该作品未被商业使用过,未参与过其他赛事,不存在抄袭、盗用。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与组委会无关,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退还其基于参赛作品从组委会及其关联公司所获得的所有奖金、收益,并追究其给组委会及其关联公司造成的损失。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2.参赛者承诺,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全部转让至组委会,获奖作者应与组委会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组委会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宣传、出版、报道等全部权益。作者保留对获奖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3.若组委会需对第九届“博博会”吉祥物进行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设计周边产品,并需要作者提供协助的,作者应按照主办方要求予以协助,组委会将视情况额外支付作者设计费用。
4.参赛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发生著作权争议的,组委会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且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及获奖资格,并收回一切相关奖金、奖品、证书等。
5.获奖作者拒绝履行向组委会转让参赛作品著作权的,则视其放弃相应奖项。
九、补充说明
1.组委会有权拒受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宗教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
2.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者的参赛资格。
3.参赛者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结果公示期内,承办方将与获奖者取得联系,若参赛者在组委会限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的,则视其放弃奖项。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5.获得奖品、奖金所产生的一切相应税费由获奖者自理,组委会不再额外承担因获得奖品、奖金而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
6.获奖者在收到获奖通知后十五日内应向组委会提供亲笔签名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及与奖金领取相关的个人信息。
7.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第九届“博博会”吉祥物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
第九届“博博会”组委会
2021年6月4日